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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前兩個星期,接到國中同學的電話,她提到七月底要去瑞典的Hamstad(在瑞典的西南海岸,哥特堡南邊)參加小妹的婚禮。

「我七月底也要去芬蘭開會耶,真巧。」再繼續追問出發的日期與航班,居然我們將搭同一班飛機到阿姆斯特丹,他們將轉機到哥本哈根,再搭船到瑞典去。可惜通電話前一兩天我才訂好會議前的住處而且已經付了錢了,不然真想跟他們一起走。

昨天(2003.07.30.)在機場check時,手機響了,是同學打來的。我同學帶著兩個女兒,加上爸爸、二舅、二姐及兩個女兒、三姐全家四人、大妹、和也帶女兒的高中同學,一行浩浩蕩蕩總共十五人。看著大人忙著打點行李準備護照機票辦check in,小孩子在一旁跑來跑去,不知怎的,我就是想到電影「小鬼當家」 (Home Alone)。同學笑說她也是這麼想,尤其她姐姐們前一晚就先上台北住她家,今天早上整理行李時亂成一團,她也很怕把哪個小孩忘在家中。

有相識的人一同旅行,那種感覺真是奇妙,有點黏又不會太黏。在飛機上,我享受著難得的單身旅行的輕鬆,尤其是看到同學帶著快滿兩歲的女兒在走道散步時。但又不會太寂寞,因為她們家的小孩將過我身旁時都會對我微笑打招呼。在曼谷轉機時,幫同學抱著熟睡的女兒,看著她的臉龐想著我們家娃娃。到了阿姆斯特丹,牽著她的大女兒一同找著下一班飛機的登機門,笑說可千萬不要一直跟著阿姨搭上往芬蘭的飛機就糟糕了。二姐聽說我是要去芬蘭,笑說她大女兒也很想去聖誕老公公的故鄉,於是她女兒留下住址,等候我前往時請聖誕老公公寄一張明信片給她,同學的高中同學的女兒也想要,於是也寫了住址給我。三姐的兩個兒子在一旁聽著,我問老大要不要也寄一張給他,他笑著搖頭說「no,thank you!」果然已經是teenager了。想當初我們一群同學去他們在天母家裡的游泳池游泳時,他和弟弟都還在唸幼稚園呢,現在弟弟都已經13歲了。至於同學家的住址,早在中正機場就已經留下了。

因為接下來的班機是在不同的terminal,所以通過移民關後,我便跟他們說再見了。大家互相祝福接下來的旅途平安愉快,我們的旅行,才剛要開始。

2003.07.31. 8:10AM(local time) 於阿姆斯特丹

後記:其實我們是國小加國中同學,小時候我們常常跑去她家玩,所以跟她的家人都很熟。前一陣子以為我們家冰箱壞掉而去物色冰箱時看到冷凍庫門外可以直接取冰塊的冰箱時,才跟兒子提到我們小時候去同學家老是愛玩她家的冰箱的自動取冰功能。而且,我們家客廳現在用的藤製桌椅,還是我們結婚時,同學跟其他幾個好同學,一起向她三姐買下來送我們的結婚禮物。

照片說明:阿姆斯特丹機場的可愛Miffy木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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